原標題:中國已對外締結39項引渡條約、52項刑事司法協助條約
  國際在線消息:據中新社電,中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徐宏26日在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中外媒體吹風會上透露,截至2014年11月,中國已對外締結39項引渡條約(其中29項已生效)、52項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其中46項已生效)。
  徐宏指出,中國已初步建立了有一定規模的雙邊條約、多邊條約、執法合作機制和國內立法有機結合的追逃追贓法律合作網絡和平臺。外交部和駐外使領館在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中肩負著特殊而重要的職責,首先體現在對外談判締結司法合作類條約,努力構築覆蓋全球各大洲主要國家的追逃追贓法律網絡。西方發達國家系中國罪犯外逃主要方向之一,外交部積極推動與這些國家締結司法合作類條約,先後與法國、西班牙、澳大利亞、意大利、葡萄牙等國簽訂引渡條約。
  徐宏介紹,此外,中國外交部與美國、加拿大等國建立了司法執法合作磋商機制,為對外開展追逃追贓合作提供了重要渠道。自1998年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成立以來,中方與美方在包括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案的許多案件上進行了成功的合作。中加司法和執法合作磋商始於2008年,雙方通過該機制取得了不少具體成果,例如加方向中國遣返了潛逃12年的賴昌星。
  徐宏說,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日益成為國際社會共識,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為代表的多邊條約和以APEC、G20反腐敗工作組為代表的多邊合作機制極大促進了各國在追逃追贓領域開展合作的政治意願和機制框架。但同時,由於這項工作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會制度、司法制度等方面差異的影響,一些國家對於與中國簽訂引渡條約態度消極,一些外國法官由於缺乏對中國法律和司法實踐的瞭解而作出不予引渡或遣返的判決,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仍面臨較大的挑戰與困難。
  “中方呼籲世界各國,特別是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中國外逃腐敗分子較為集中的國家,與中方共同努力,強化司法執法合作,攜手打擊跨國腐敗犯罪,避免成為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徐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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